预制菜 “巧伪装”,监管亟待 “动真章”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预制菜凭借其便捷性迅速走进大众的生活,无论是忙碌的上班族,还是追求高效的餐饮商家,都对其青睐有加。预制菜本身并无过错,它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是食品工业发展的产物。然而,当下一些商家的不当之举,却让预制菜陷入了信任危机。

近期,罗永浩与西贝的争论将预制菜的话题热度推向高潮。消费者并非抵制预制菜,而是难以接受被商家蒙在鼓里,花着现炒菜的钱,却吃到伪装成现炒的预制菜。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而其中一种恶劣的伪装手段便是使用 “锅气香精”。商家只需往预制菜中滴上一两滴 “锅气香精”,不管是砂锅菜还是家常小炒,瞬间就能散发出猛火爆炒的香味,给消费者造成菜品是现炒的错觉。

这种 “锅气香精” 的成分十分可疑,商家自己都难以说清其具体构成,有的是葱姜蒜提取,有的则是化学合成。市场监管部门曾明确提醒,此类物质不建议直接食用。商家使用 “锅气香精” 伪装预制菜,是对消费者的严重欺骗。消费者在选择外出就餐时,往往对菜品的新鲜度和制作方式有着较高期望,现炒菜所具有的锅气,代表着新鲜、美味与健康,这是消费者愿意为之买单的价值所在。而商家用 “科技狠活儿” 伪装出的锅气,破坏了这种信任,让消费者的权益受损。

除了使用 “锅气香精”,商家还有多种方式对预制菜进行伪装。在一些餐厅,消费者点单后,菜品很快就能上桌,让人误以为是厨师技艺高超、出菜迅速。殊不知,这些菜品可能是早已加工好的预制菜,只需简单加热便可端上餐桌。还有的商家,在菜单描述上玩文字游戏,使用诸如 “秘制”“精心烹制” 等模糊词汇,刻意隐瞒菜品是预制菜的事实;甚至在消费者询问时,依然含糊其辞,坚称菜品为现做。

从法律层面来看,商家的这些伪装行为已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将预制菜伪装成现炒菜销售,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角度出发,这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扰乱了市场秩序。

此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就发现部分外卖商家将预制菜当作现炒菜进行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随即对涉事商家进行查处,依法下架相关虚假宣传页面,并要求商家做好预制菜明示工作。然而,个别地区的专项整治行动,难以从根本上遏制预制菜伪装现象的蔓延。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需多管齐下。

首先,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尤其针对那些容易出现问题的餐饮场所,如快餐店、外卖店等。对于使用不明添加剂伪装预制菜以及虚假宣传的商家,要依法予以严惩,提高其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预制菜的定义、标识要求以及商家的告知义务,让监管执法有更清晰的依据。

其次,餐饮行业自身要加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积极作用,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例如,可推动商家在菜单上明确标注菜品是否为预制菜,以及预制菜的主要成分、加工方式和保质期等信息,让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消费。此外,鼓励商家提升自身厨艺水平,提高现炒菜的比例,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选择,而不是过度依赖预制菜。

消费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在就餐时,可通过观察菜品的外观、温度、口味,询问上菜速度以及能否调整口味等方式,初步判断菜品是否为预制菜。一旦发现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及时留存证据,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途径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预制菜行业要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摒弃伪装的歪路,回归诚信经营的正道。商家应明白,只有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提供货真价实的产品和服务,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监管部门更要积极作为,以严格的监管和有力的执法,为预制菜行业的规范发展保驾护航,让消费者能够吃得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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